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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注意了!符合这两种情况,“违法建筑”也可“转正”!

发布时间:2018-7-20 14:14:48  来源:深圳小产权房网  浏览次数:6675

 

近期关于【违建】的新闻不绝于耳

 

东莞下重拳整治违建

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对于违建的态度向来是

拆 拆 拆 

但最近出台文件作出“让步”

 

满足一定条件的“违法建筑”

 

可以申请补办手续后成为合法建筑


近日,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涉及已建房屋补办手续的优质产业、公建和民生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违法建筑”可以申请补办手续后成为合法建筑。通知从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通知,总结了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情形二: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满足条件才可以补办


具体要求:

在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市补办程序完善手续,

且现状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

市规划局将发函告知市城管局相关情况,

明确这些违法建筑不影响规划实施


后续跟进:

市规划局发出告知函后,

直接办理该项目新建建筑物的规划许可手续,

以及补办现状违法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但要注意以下后续:

情形一:在该项目的现状违法建筑通过补办总表审查后,市规划局才能为其新建建筑和现状违法建筑办理规划核实。

情形二:在该项目通过补办总表审查后,市规划局才能为其现状违法建筑补办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办理新建和现状违法建筑的规划核实。

而对于在规划核实阶段,

发现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

门卫室、电房和设备间等小型配套设施

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

在违法建筑面积较小,

且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

经市规划局认定属于批后管理误差情况的,

直接补办该建筑的工程规划许可,

不再将该情况函告市城管局。

据介绍,

通知目前仅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建设项目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过程中,经发现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现状违法建筑,且现状违法建筑不存在影响规划实施的情况。

二、2017年2月10日前已建成,属于市镇重点企业(以纳入市重大项目目录为准),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以纳入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目录为准)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主要控股公司),经市政府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上市后备企业,以及公建和民生等可以纳入市补办政策范畴,但尚未通过补办总表审查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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