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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产权房迟迟不转正 深圳小产权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发布时间:2019-5-11 17:16:08  来源:深圳小产权房网  浏览次数:2866

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小产权房和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前一种小产权房,购房者购买房屋之后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部分产权强调永远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而另外一种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是真正意义上的小产权,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甚至由于不合法,它随时会被强制拆除。二、深圳小产权房性质的区别1、很多小产权房不是深圳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2、而深圳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3、小产权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深圳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小产权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小产权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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