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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发展租赁住房,有助解决“小产权房”问题

发布时间:2019-5-4 19:33:36  来源:深圳小产权房网  浏览次数:3193

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佛山、肇庆等城市。 这是继试点推行租赁住房、租购同权政策之后,又一个发展租赁住房的相关重大政策。此前的租赁房政策主要针对商品房、国有土地,此次发布的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则是将城乡集体用地划进来,扩大了建设租赁住房的土地范围。 新政明确以集体存量土地为主,有助于激活集体用地的存量房资源,释放更多租赁住房进入市场,平抑租房市场价格,进而拓展农村收入渠道,提高农村居民平均收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经过多年的房地产开发,我国商品房存量非常大,但主要用于销昨日,住建部与国土部联合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并公布了13个试点城市名单。该试点方案被部分人士解读为农村集体土地不用经过征地环节直接进入市场,土地成本将大幅降低,对房价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出现商品房价格二三折的房子。 这个试点方案对房价的影响真会有这么大吗?笔者认为,上述解读存在误读。 首先,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仅是在土地来源上的试点,并非土地制度的改变。此前,部分城市新建租赁住房的土地来源多为新增建设用地或采用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售,租赁住房比例太小,无法满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加之住房捆绑了诸多福利政策,市民要想获得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福利待遇,前提就是要有住房和户籍。如今推行租赁住房政策,正是为了平衡住房结构体系,减轻居民的住房压力,改变房地产发展模式,通过购租同权消减住房捆绑政策,逐步填平不同阶层的福利鸿沟。 按照此前发布的政策范围,市场租赁住房存量不足,政府可控制房源数量太少,难以对租房市场进行有效调控。因此,从平抑租房价格的思路考虑,释放更多的租赁房源,增加供应是最有效的市场措施,这就是利用集体用地发展租赁住房的市场基础。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集体用地一直处于边缘化状态。新政则给集体用地开了口子,可以与开发商同台竞争,角逐租赁住房市场,成为未来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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