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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发商会捂盘吗

发布时间:2018-10-26 17:05:40  来源:深圳小产权房网  浏览次数:2504

 

在寸土寸金的深圳,房价向来高,尤其是2015-2016年这两年,深圳各片区房价都有明显上涨,尤其是像龙华这样的热门片区,房价从4字头过渡到6字头,实在让人咂舌。但也因为房价的潜力让许多开发商想捂盘等待房价更高位的时机再抛售,因此许多新盘虽已建成现楼,开发商却仍无销售动向.


       深圳市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

据了解,为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管理办法》在综合以往工作实际以及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取了“建筑高度”和“建筑规模”两个关键指标作为确定具体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期限的依据。文中“建筑高度”采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关于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进行区分。“建筑面积”以5万、10万平方米作为建筑面积为界点,合理确定开竣工期限。

《管理办法》对企业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工的,为避免规避闲置土地处置,不再延长开工期限,开工期超期满一年后将按闲置土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此外,《管理办法》对竣工违约的违约金计收基数和计收比例进行了调整,计收基数由“土地出让金”调整为“合同地价”,计收比例由“每半年5%”调整“每3个月1.5%”;对逾期满2年(含2年)的,可以按照缴纳基数的20%收取违约金,如实际逾期期限按照前款规定测算应缴纳违约金的比例高于20%的,按实际测算的比例征收;也可以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调整后,竣工违约的应支付的违约金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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